熱鍍鋅加工標準規定了鋼鐵制件熱浸鍍鋅層(其他合金元素總含量不超過20o)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熱鍍鋅加工標準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1、連續式熱浸鍍生產的板材、帶材、線材、管材和棒材; 2、采用特殊標準的熱浸鍍鋅產品; 3、有附加要求或有與本標準要求不一致的熱浸鍍鋅產品。 注:某些產品標準可以通過引用本標準號或修改本標準的部分條款來規定產品的熱浸鍍鋅層。本標準對熱鍍鋅加工熱浸鍍鋅產品的后處理和附加保護涂層未做規定。